通知公告

数科院本科生重修自修选课通知

  重修选课的学生从第三阶段开始选课。

  注意:按学校通知本学期自学重修选课时间为开学第1-2周,第二周后此项工作结束。

   有不及格课程并计划重修的同学必须自行上网选课,重修选课分两种情况:

  1. 与本人已选课程时间不冲突的,应正常选课,选课方式与正常课相同,选课后应按时上课
  2. 与本人已选课程时间冲突或校区冲突的,通过自修重修功能申请,获批后通过自学重修完成学习,期末跟班参加考试。

具体办法:登陆本人的信息门户,通过重修自修申请功能提出申请,经开课单位审批备案后进入选课名单。

  其中部分学院(如马教院等)要求学生既在网上申请,也要提交相应的纸制申请“重修自修申请表”(此表格应自行打印,打印下载地址:教务处-表格下载-教学运行科表格下载-6、重修自修申请表),表格由本人填写并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(本学期任课教师)后,由学生本人将纸制申请交到相应的开课院系教学办。(注意:数科院开设的课程只要求从网上选课,不要求交纸制版“重修自学申请表”)。

  第3周周四后请大家务必上网查看选课结果,同时学院的相关通知会发布在学院网上,请大家及时查看。

  申请自学的学生须按任课教师要求完成重修课程的基本环节(交作业,参加各类阶段考试考查),完成则记入平时成绩,否则平时成绩以0分计。

  特别提示:数分、高代若正课与习题课都不及格,重修时需分别选相应的正课及习题课(注意:习题课请选与本人培养方案课程号相同的专设重修课堂),否则即使正课及格,习题课仍会显示不及格。

   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学院教学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2月22日